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是指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http://tyjrt.shanxi.gov.cn)、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微博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8300958
传真号码:0351-8300860
联系邮箱:sxtytbgs@163.com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邮政编码:030031
受理时间:工作日
2、申请步骤
2.1填写申请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须填写《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应当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包括: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寄申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填写《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填写《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传真方式发至受理机构。
3.申请处理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予以登记受理;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不再受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1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3.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3.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3.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3.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
3.9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六、主管部门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是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厅机关党委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1-8393063
通信地址:太原市龙城大街85号
邮政编码:030031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