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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邀请政府采购审查机构比选的公告
  • 时间:2024-04-10   来源:厅规划财务处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厅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4年度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采购需求和政采购实施计划审查机构,现按规定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事项

组织专家对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审查机构确定后,该机构在服务期内不得代理我厅(机关)政府采购项目。

二、相关费用

1.专家服务费。代理机构按项目所需从专家库中依规抽选3名专家进行集中审查,专家费用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财购〔2021〕24号)规定执行,由我厅(机关)据实直接支付给专家本人。

2.代理机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工作,并负责抽选、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以及整理、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相关资料。期间,代理机构指派的1名工作人员服务费用和组织专家集中审查的场地费、影像和纸质资料等其他费用,由代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价,由我厅(机关)根据服务合同据实支付给代理机构。

三、资格条件

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承诺根据项目特点和甲方要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审查。

三)参加此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确认方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按照本次比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代理机构。得分相同,由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购办研究确定。

如报名的代理机构仅有一家且通过资格审查,直接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比选结束后,将电话通知中选单位,比选结果不再公告。

五、具体安排

(一)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4月11日9:30—11:30

(二)比选资料递交地点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财务处1116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六、其他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密封(需加盖公章)的比选资料(共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递交后离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资料,不予受理。

参选代理机构编制比选资料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 0351-8300837。

附件:1.比选政府采购审查机构递交资料.doc

      2.比选政府采购审查机构评分表  .docx

      3.审查机构服务方案(主要内容).doc


2024410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