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培养退役军人农村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议》收悉。经学习研究,您提出“退役军人融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面临的问题”和“加强退役军人农村工作人才队伍培养的几点建议”符合我省实际,很有针对性、建设性。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退役军人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挖掘和发挥退役军人的优势作用,重点围绕“注重退役军人典型示范引领”、“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和“引导优秀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注重退役军人典型示范引领
2019年以来,我厅始终坚持把“充分展现我省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营造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良好氛围”为目标,每年至下而上开展“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等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3年多来,全省共有1000余名优秀退役军人受到评选表彰(1名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5名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1名被表彰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827名被各级评为“最美退役军人”,其中全国“最美”2人、省级“最美”30人、市级以下795人;117名市级“优秀退役军人”和57名市县级“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其中,农村籍退役军人占比35%。他们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3名优秀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被央视国防军事频道专题播出。同时,还组织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讲团,进企业、社区、学校、军营等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360余场,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二、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
制定印发《山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晋退役军人发〔2021〕11号),坚持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和服务广大退役军人为目标,以“做好身边事、服务周边人”为主要形式,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一村(居)一队伍、一地域一品牌”,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中赢得社会尊重、展现良好形象、彰显自身价值。目前,全省已组建有退役军人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队1421支。其中市级27支、县级161支、乡镇(街道)521支、村(社区)712支。我省长治市平顺县以退役军人为骨干成立的“红十字赈济救援志愿者服务队”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评为2021年度全国100个“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成为退役军人事务部推送并获得“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的两个组织之一。近年来,全省共有5.2万余名退役军人志愿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扶贫济困、治安维护和各类重大活动,作用发挥明显,我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提升。
三、积极引导优秀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为充分吸引更多优秀退役军人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实践,有效发挥退役军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2021年3月,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局研究印发了《关于在优秀退役军人中大力培养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的指导意见》,重点从“强化军地联育、全面掌握情况、搞好教育引导、抓好实践锻炼、坚持动态研判、择优选拔任用、积极扶持创业、健全管理机制、注重典型选树和加强组织领导”十个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并依托基层各级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业务培训625批次、13210人次,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同时也激发了我省优秀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共有建档立卡“兵支书”4723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422人,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601人,村(社区)“两委”成员4174人,农村合作社带头人162人,基干民兵连长394人,村委会“两委”后备干部185人,其他村(社区)干部172人。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参照您提出的“实现退役军人农村工作人才选拔使用科学化”、“丰富拓展退役军人农村工作人才队伍培养教育模式”和“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农村工作人才队伍配置交流方式”等方面,探索制定吸引力更强、操作性更好的制度机制,不断为广大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实践、最大限度发挥优势作用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和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