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有力推动我省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落地见效,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xtytbgs@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邮政编码:030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