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厅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山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厅党组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认真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责任清单、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依托“好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宣传工作,邀请专家学者来厅专题解读授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加深对重难点问题的理解把握,推动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厅党组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进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厅建立党组常态化学法机制,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能力得到加强。厅党组会多次研究立法调研和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在我省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研究重要政策性文件,通过法治手段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是强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厅制发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机制办法,规范法治审核的事项范围及程序办法,确保决策依法、遇事讲法、办事懂法、自己守法。通过定期组织法治讲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业务大讲堂、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式,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八一”前夕,联合多家单位组织开展“山西省‘法润老兵’专项行动‘谁执法谁普法’知识竞赛”,各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参赛队,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有效提升各级依法履职能力。
(二)着力完善政策制度体系。紧密衔接国家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建设进程,围绕服务对象反映集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快政策制度建设,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优化配套政策制度。制发《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紧密衔接国家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进程,做好改革期间政策衔接。稳妥推进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配套制度建设,联合军地有关单位出台《关于鼓励国有企业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省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努力构建上下贯通、衔接配套、体现尊崇的政策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备案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计划、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签署公布、审查备案等步骤。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切实防止不当增设行政管理相对人义务、限制其权利。
三是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重点领域立法。推进良法善治,聚焦退役军人所需所盼、所思所想,科学制定立法计划,认真按照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统筹推进科学立法,对我省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作出安排部署。围绕《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修订在预备立法阶段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法治审核等工作,广泛征求广大退役军人及一线退役军人工作者意见建议,组织部队官兵及全省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骨干召开专题论证会,对修订草案进行补充完善。经提请省政府同意,修订《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纳入2025年正式立法计划。
(三)扎实高效推进依法行政。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不断强化行政工作中的法治元素,推动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规范运行。
一是狠抓普法责任落实。制定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指导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及退役军人集中培训等时机,开展富有退役军人特点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退役安置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围绕常见多见法律问题对接收的退役军人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为退役军人适应地方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先后开展“法润老兵”专项行动“进基层、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进高校”系列主题宣讲,组织专业普法宣讲团队,围绕常见多见涉法问题,先后深入驻晋部队,为军人军属进行公益性普法宣讲。
二是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注重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厅政府网站开通、常态化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准确高效回复各类信息公开申请,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重新审核认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退役军人工作重大行政处罚较大数额(较大价值)标准,汇总形成《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组织参加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下轮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权动态调整制度,对《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进行修订。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石家庄军事法院,深入开展实施“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公益项目,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公益性、高质效、多元化法律服务。携手军地九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搭建“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服务平台,开通法律服务线上受理功能,设立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答疑。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配套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需要加快推进,政策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比较薄弱,法律服务还需要更加便捷等。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在于建章立制工作的主动意识还需要加强;部分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储备还不充足;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答、法律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水平尚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厅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涉及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工作上,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处以上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学习书籍,制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不断提升学习贯彻的自觉。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案》精神,安排部署全厅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以严格的政治纪律带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全面从严。
二是在依法行政实践中引领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带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审定“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方案,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战略部署,在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中,将法治教育作为必学内容,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注重以英烈精神丰富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内涵,全面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以“9·30”烈士纪念日等活动的举办为契机,进一步讲好英烈故事,深入阐释英烈精神,提升宣传教育功能。将法治文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是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工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年度计划,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面总结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为下年度开展工作明确努力方向。亲自审核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建设述职情况,结合日常谈话、民主生活会向班子成员和其它党员干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各级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职。组织全厅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评议党组成员法治建设情况,公开向全厅干部职工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无需要履行的法院生效裁判。
五、下年度工作重点
2025年,我厅坚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目标要求,持续在做好每一件具体工作上用力。
一是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按照“法润老兵”项目预定计划,探索总结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各参与单位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合作,研究制定提升服务质效的具体办法,充分释放各级各部门做好法律服务的内在潜力,探索提高退役军人法律服务质量的新模式。
二是加强政策制度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国家新出台修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褒扬纪念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推动政策文件废、改、立、释落地,完成《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督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工作,及时修订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不断提升各级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