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邮编:030031,电话:0351-83009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在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共发布信息1077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87条,政策类信息12条,转发要闻信息490条,开展政策解读14次,全面反映我省退役军人退役安置、就业创业、褒扬纪念、军休服务、拥军优抚等工作。在厅官网开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对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部门预算等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设“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展示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让民意互动“看得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调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类,集中公布、动态更新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2023年6月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使用“规”发文字号,本年度新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均按时限要求报备并报省政府公报、网站。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致力将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网两微”平台打造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闻发布主阵地、政务公开新平台、服务互动好窗口,及时发布方针政策,准确解读政策法规,广泛宣扬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积极回应社会关心关切。2023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发布848条,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博发布信息720条,先后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清廉卡片”“百问百答”“一周工作动态”等专题专栏20余个,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解读回应情况
认真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严把解读质量,在充分利用厅“一网两微”开辟政策解读专栏的基础上,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拓宽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开展送政策进军营、做客山西综合广播直播间、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信息解读覆盖面。全年政策解读14篇,图解14篇,多样化解读比例100%。厅长信箱全年共收到社会各界群众来信488封,办结488封,公开答复67封,办结率100%。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加强与云时代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全面加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错误信息巡检工作,提高信息纠错工作效率。认真开展电子邮件、电子屏等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定期检查维护网络设备,确保网络设施设备和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相比,与广大退役军人需求相比,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持续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网站栏目,拓宽政务公开平台渠道。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采取多种形式对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培训,邀请专家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讲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月12日